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法专家律师咨询 >> 劳动纠纷案例 >> 文章正文
员工提交的虚假的病假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1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杜黄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黄海法律评论  阅读:

员工提交的虚假的病假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1

  

【裁判要旨】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停止工作治疗疾病或休息的权利。 用人单位亦有权要求员工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并有权对病假单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本案中,因虞某违反诚信原则,提交虚假病假单虚构病假事实,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

 

 

【案情概要】

 

虞某于2010年6月入职上海某租车服务管理公司,担任服务代表一职。双方签订过三份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是自2017年7月1日5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8年3月15 日至 2018 年 5 月 9 日期间,虞某向公司申请了病假,并提交了相应的三张病假单。然而公司发现,这三张病假单是虚假的,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虞某属于严重违纪,遂以此为由,解除了虞某的劳动合同。虞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区仲裁委经审理后发现,虞某提交的三张病假单,分别显示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开具的 2018 年 3 月 15 日至 3 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29 日至 4 月 11 日、2018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5 日的病 假单。为了查清事实,区仲裁委向瑞金医院发函调查。根据医院回函显示,该三张病假单并非医院出具,是不真实的。同时,根据公司的《员工手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旷工累计 2 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纪。因此,虞某提交虚假病假单,公司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最终,区仲裁委作出了对虞某的请求不予支持的裁决。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