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诉讼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还能上诉或重新起诉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如果对一审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二审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会依法改判。如果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未进行处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财产。但如果是在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且需证明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