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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股份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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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1、持股配偶一方将本属于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的形式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分割夫妻在公司内的共同财产,需要公司的全部净资产及债权、债务的清算,评估公司的净资产。

 

  3、如果夫妻不能协商一致,由夫妻一方预付评估费用,或双方各付一半评估费用。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都不愿意出评估费的,法院对这部分共同财产不予分割。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二、夫妻间直接转让股权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协商一致的,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对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三、关于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的答疑

 

  网友提问:你好,我与前妻因为各方面原因也走到了离婚这一步,现在正在处理财产分割,请问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审判实践中有三种方式较为公平、合理:

 

  1、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根据婚姻法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

 

  2、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较大,为保护企业正常运转,应采取较长时间的分期支付方式。

 

  3、对公司账目齐全,公司、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采取这种方式应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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