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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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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办理离婚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人在国外,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办理离婚诉讼。

当事人和律师充分沟通后,达成《聘请律师合同》后,由当事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如当事人是原告的,律师会提供委托书、起诉书,由当事人在所在国使领馆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原件及公证认证材料寄交律师,律师即可诉讼代理。

如当事人是被告的,律师会提供委托书、声明书,声明书中经当事人和律师充分沟通,当事人应当明确同意或不同意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的意见。由当事人在所在国使领馆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原件及公证认证材料寄交律师,律师可以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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