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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口未落户能否办理继承公证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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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能不能办理继承公证和小孩是否落户没有关系,小孩对遗产享有继承权,继承遗产的,就可以办理继承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合同;

 

()继承;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财产分割;

 

()招标投标、拍卖;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公司章程;

 

()保全证据;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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