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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是否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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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判决离婚,向双方出具离婚判决书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诉讼离婚方式,而发放离婚证则是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离婚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离婚证。法律效力相同,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法院判决离婚后无需再到民政局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请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经反复教导后坚持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已分居一年,一方再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离婚登记完成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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