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如何取消离婚协议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

 

离婚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离婚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图真实的;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向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的一致意见。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