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一证一套”,是指被征收户(包括私房、产权房、公租房)每户原则上只能选购一套安置房。这与以往的依据户口在册人员家庭结构选购安置房的政策有了明显的区别,简单来说,就是新政下被征收户认购安置房的套数明显减少了,一户认购多套安置房的普遍现象已不复存在。
但是,考虑到被征收户的家庭情况各有不同,如果一刀切地每户只安置一套房屋,对于居住确实困难的被征收户来说,显然无法保障他们的居住问题。因此,新政规定了可突破“一证一套”的例外情形。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的被征收户(即享受托底保障的被征收户),该类被征收户可购买的安置房屋的面积和房型,以托底保障对象每人22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选购。例如:该户的托底保障对象有5人,涉及2个家庭,该户可选购2套、总面积不低于110平方米的安置房屋;还有一类是虽然没有被认定为居住困难户、但家庭成员中有居住困难人员且涉及2个或2个以上家庭的被征收户,可购买的安置房屋的面积和房型,也可按每人22平方米的标准进行选购。例如:该户有4名居住困难人员,涉及3个家庭,该户可选购3套、总面积不低于88平方米的安置房屋。
征收基地中,许多被征收户虽然不符合居住困难户的标准,但确有符合居住困难人员的家庭成员。因此,如果要突破“一证一套”,核定该户的居住困难人员和人数尤为重要。按照基地的规定,核定居住困难人员及人数,应由被征收户提出书面申请,核定结果会在基地公示栏公示3天,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以要求征收部门在15日内进行核查和公布。在此建议,需要突破“一证一套”的被征收户,在基地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核定居住困难人员的书面申请(基地有统一的表格,领取并填写后交给基地经办人员即可),申请后密切关注核定结果(会上墙公示),如果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务必与经办人员交涉并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重新复核。此外,由于实施新政的基地鼓励被征收户选择货币安置,设定了较高金额的自购房奖励、全货币奖励。由于该部分奖励是在该户放弃购买安置房情况下才能获得的,符合购买安置房条件的人员是该部分奖励的分配对象。因此,能否核对为居住困难人员,对于家庭内部成员之间分配征收补偿款也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