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析产仅靠言词证据会受到法院支持吗?
在民事诉讼中,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为居中裁判的法官是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他不是先知先觉的,必须通过证据才能确定各方的说法是否成立。如果双方身体健康、人品诚实,财产争议好解决。一旦一方表达障碍或者不诚实,通过口头形式约定的内容就无法得到确认,我们常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夫妻离婚析产一方只有言词证据,如果对方不认可,其财产主张不会被法院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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