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注:案件影响程度和财产争议也是法院管辖依据,各地规定不一。)从地域上讲,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官管辖。下列情况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不在国内居住的、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被劳动教养被监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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