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离婚案件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上海离婚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离婚案件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诉讼一式两份必须用钢笔或者毛笔书写。

结婚证二份,无结婚证由原告登记机关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财产清单一份需要注明财产价值、品牌;

离婚时有子女需抚养的,原告应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由单位加盖公章;

诉讼时原告应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诉讼请求应表明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住房等的意见;

事实与理由中应写明何时登记结婚、婚生子女身份、婚后夫妻感情等情况;

案件立案后,原告撤诉或经调解和好,案件即结案,原告没有新情况和理由,6个月内不准再起诉离婚。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