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准备离婚时候,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离婚登记或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这种情况下如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1、离婚协议内容要具体,协议内容要有操作性。比如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应逐一列明共有财产的名称,而不能概括的说共有财产业已分割完毕,日后,如果一方发现对方还有隐瞒未分割的财产,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协议内容要全面,不仅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具体约定,对双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的帮助,都要达成具体协议。比如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写明给付的时间段、给付的数量、给付的方式,这样一旦出现非抚养方给付的问题,可以依据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答案很明确:协议无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婚未离成条件就未成就,离婚协议自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