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 房地产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公房的动迁利益按户口分配吗 上海房产律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房产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咨询网  阅读:

根据现行的房屋征收法律规定,公房内有在册户口的人员,未必可以参与分配。除有户口外,还必须同时具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他处未取得过福利性房屋(或虽取得福利性房屋,但居住困难)”这两项条件。因此,仅在公房内有户口,不足以取得动迁利益。

 

在特殊情况下,没有户口的当事人,也可以参与动迁利益的分配。例如:实际居住在被征收房屋内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他处没有取得过福利性房屋,也可视作为共同居住人,参与公房动迁利益的分配。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