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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索赔吗 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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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忠诚协议能否生效

 

根据《婚姻法》,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和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约定其归属,也可以在离婚时通过协商达成分割协议。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则财产归属协议产生拘束力:第一,夫妻双方在进行财产约定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财产进行约定;第三,财产约定合法,并不超过夫妻所享有财产的范围;第四,约定内容比较明确;第五,不违背强制法。夫妻在约定中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忠诚协议具有合同性质,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为有效协议。

 

二、能以忠诚协议为依据要求索赔吗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对《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内容细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对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财产关系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违反夫妻忠诚的行为是适用财产责任的,法院可以将其作为判决的依据。

 

三、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一般而言,法官会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订立“忠诚协议”是否平等自愿。如果忠诚协议需要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没有欺诈行为,也没有胁迫之举。如果在捉奸现场强迫一方在“忠诚协议”上签字,则协议无效。

 

()“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其约定的内容合情合理,对约定的财产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而且不违反公序良俗,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果约定一方出轨,必须净身出户、不能探视子女、不能提出离婚等,则协议无效。

 

()“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否有具有可执行性。如果不具有可执行性,法院也不会认可其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一旦出现违反忠诚协议的情形,其往往会辩解自己在签订忠诚协议时不是自愿的,不愿承认忠诚协议的有效性,此时只能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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