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主张离婚吗?
1、无论对方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患病,需要先进行治疗,并经久治不愈的,夫妻感情也被消耗了的,那么就可以主张离婚。
不过,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这样去主张离婚其实就不符合了。
2、需先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今后的生活做出安排,比如离婚后,变更精神病患者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接着即可以请求离婚。
因此,按照以上的条件,一方婚后患有精神疾病的,作为配偶,需要对其进行治疗,实在医治不好又阻碍了婚姻生活的,那么为避免另一方遭受这种折磨,可以积极选择离婚。
不过,未患病的一方主张离婚时,不能单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提起离婚诉讼,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不是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所以,未患病的一方主张离婚时,要先找出因患精神疾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离婚的话要赔偿吗
首先,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中离婚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一方有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一方婚后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因此主张离婚,法院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但是不会同意支付离婚损害赔偿。
其次,请求离婚的一方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且还要先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并且保障其离婚后的生活,接着才能起诉离婚,否则的话,法院还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最后,其实有些精神病可以通过治疗痊愈,所以你可以先试试是否可以治愈,如果发现久治不愈,并且完全折磨自己的生活的,那么即可以积极主张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