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方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对方是原告,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法院最终仍然判决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另言之,如果被告同意离婚的,就只能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之后不得另行单独提出。
一审时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的,由于人们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因此,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进行判决,需告知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
当然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赔偿要求需要对方有以下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
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就要赔偿另一方的规定。而在离婚案件中,确实也存在赔偿的情况。一般因为夫妻一方在婚内有法定过错情形,从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这个时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