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法专家律师咨询 >> 劳动法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会支持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杜黄海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律师咨询网  阅读:

(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待遇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予支持:

 

1、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制度安排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2、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

 

(二)上述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单项集体协议、劳动合同或惯例等支付相应待遇。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