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老公想要离婚(老公是美国的),因为结婚的时候,没想到生活的差异有那么大,最重要的是双方彼此不能忍让对方的生活方式,所以现在想要求离婚,因为我们办理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办理的,所以,离婚也应该是在中国离婚,请问,跨国婚姻是怎么离婚的?
离婚律师蒋洪华解答: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
1、内地居民须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外国人须持有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双方各自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要求A4规格,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表示和双方
的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各2张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时间
涉外婚姻案件中的一个难点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案件不受六个月的审限限制,所以我们律师对于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就不能像普通国内案件那件直接告诉当事人说简单程序三个月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内结案了。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期限的长短,都是由当事人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的。一般来讲: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无论一方或双方在国外,国外一方都可以委托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为办理,这样的话,整个案件的时间长短就主要取决于国外那边相关手续的办理速度了。国内这边,通常国内律师从拿到材料到办结离婚手续,一个月足够。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外手续办得顺利,整个案件也会和国内普通离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就能解决。
如果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尤其是国外一方不同意的,那国外一方可能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签收国内法院的起诉书等文件,如果最后法院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或公告送达,那不论结果是否能够判离,一审下来至少也得八个月以上。如果是国内一方不同意离国外一方起诉的,那时间则和普通案件一样,三个月内能够结束。
我们自己常说,涉外婚姻案件有两怕:一怕国外一方不同意离,二怕国外一方下落不明。这两种情况是影响涉外婚姻案件办理期限的决定性因素。如果国外一方或双方同意离婚,只要相关手续准备齐全且符合标准,三个月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