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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已婚的外国人结婚婚姻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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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阅读:

 

相识11年并育有一子的韩某夫妇,本应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令韩先生心寒的是妻子之前就有一缅甸籍的丈夫,故将妻子告上法院,申请两人婚姻无效的诉求终获支持。

 

韩某说,1997年,他在云南做生意时认识了化名为水儿的李某,随后二人同居,李某为家里生了个男孩。2006年,韩某与持伪造中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的李某在门头沟区登记结婚。

 

两年后,公安机关在清查外国人工作期间,发现了李某的姓名和身份证件都是伪造的,于次月将李某遣送回缅甸。此时,韩某才知道妻子的真名为李某,系非法在华居留的缅甸籍人员。20098月,李某持缅甸普通护照再次入境来找他时,韩某又进一步知道李某在缅甸时已与他人结婚。

 

韩某诉称,李某与其缅甸籍丈夫于2004年结婚,2006与我年结婚。虽然她2008年同缅甸丈夫离婚,但与自己结婚时已为有夫之妇,所以申请法院宣告其与李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在未与其缅甸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韩某结婚,属于重婚,故判决韩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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