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与洪某在江西打工时相识(赵某为江西人,洪某为海南人),恋爱后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相互了解,婚后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吵架,赵某遂向澄迈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官在了解情况后,通过耐心做工作,最终成功调解这起离婚纠纷案。
因为赵某认为丈夫洪某对自己不关心,便向澄迈法院请求判令双方离婚。法院开庭审理时,赵某和洪某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陈述,并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是之处。在了解双方矛盾和情况后,承办法官果断地宣布闭庭,待赵某与洪某回去冷静思考后再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赵某与洪某最终消除了隔阂,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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