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刚生完孩子,就发现寄住家中的妹妹与丈夫通奸并怀孕,为了孩子和姐妹情,王女士忍了18年,终于在孩子成年后起诉离婚。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王女士与丈夫离婚。
20年前,王女士与李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因为王女士的父母去世较早,她和妹妹相依为命,父母去世前嘱咐她要好好照顾妹妹。王女士结婚后,为了照顾妹妹,将妹妹接到自己家来住。结果就在她生完女儿的月子里,知道妹妹怀孕了,而且是自己丈夫李先生的孩子。
王女士说,考虑到嗷嗷待哺的女儿,她忍受着痛苦,没有起诉与丈夫离婚。因为丈夫不务正业,经常离家出走,她一个女人这么多年支撑着整个家,现在孩子已经18岁了,自己不能因为不幸的婚姻葬送一生的幸福,因此起诉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同时放弃自己的财产份额。
法院查明情况后进行了调解,王女士与李先生自愿离婚。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48.com)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
上海律师咨询上海律师上海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