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岁的张琴自幼父母离异,父亲张仁才开理发店,张琴初中一毕业就回家跟父亲学起了理发。2003年,张仁才再婚,妻子胡英也是理发师,从此,张家理发店不仅多了个老板娘,还多了个帮手。2005年,考虑到理发店生意越来越好,原来的店面不够用,张仁才征得妻子、女儿同意,用家中积蓄在高淳县城买了间门面房。
新店面开业后,生意更好了,可张仁才跟胡英的感情却亮起了红灯。两人经常吵架,有一次,张琴都被气跑了,过了好些天才回店里帮忙。2009年下半年,张仁才跟胡英彻底闹翻,还把理发店关了。去年10月,两人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并达成“平分门面房”的协议。离婚后,两人将门面房作价40万出售,一人分到了20万。
“家庭共有财产,我也有份”
张琴知道门面房被父亲和继母联手卖掉后,非常气愤。多年来,她一直在理发店帮忙,除了偶尔从父亲那拿点零花钱,什么也没得到。“为什么只有你俩的份,没我的份?难道我对理发店没贡献吗?”张琴想不通,找父亲质问。张仁才给张琴看了他和胡英的离婚协议,协议显示,他们将门面房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张琴跟父亲说,这么多年她一直在理发店帮忙,对理发店是有贡献的,理发店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不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就算卖掉,她也应分得三分之一的卖房款。张仁才对法律没什么概念,听了女儿的说法,也是懵懵懂懂。
张琴又找胡英协商,胡英断然拒绝,称门面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跟张琴没有关系。
屡次协商无果后,张琴委托律师向高淳法院递交了诉状,她要求分得三分之一的卖房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