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纠纷案例 >> 文章正文
诉讼费用的负担有哪些规定 该由谁来负担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3917227080  阅读:

诉讼费用的负担: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了改判的,除了应当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案件,上诉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抚恤金和劳动报酬的案件,原告可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案件审结时,由败诉方负担。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收费标准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到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本市具体规定为:离婚案件(涉及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交纳五十元,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交纳一百元,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案件交纳一百元(无争议金额的)。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