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出轨并与情人有了私生子后,自感羞愧的她起诉要求与丈夫离婚。近日,双方经通州法院调解离婚,李女士自愿赔偿男方精神抚慰金4万元。
李女士从河北来京打工时与同事刘先生相识,李女士身体不好,刘先生给予关心和照顾,二人恋爱结婚并育有一子。然而,李女士与刘先生因夫妻生活问题产生矛盾,与他人产生了婚外情,并且怀孕。
刘先生知道此事后,为了保全完整的家,劝说李女士将孩子做掉。但李女士不听劝说,坚持将孩子生下。私生子出世后,婚外情人却杳无音信,至今无法取得联系。愧对家人的李女士随后诉至法院,要求与刘先生离婚。
庭审中,刘先生表现得很宽容,称为了孩子的成长,愿意以后照顾母子三人,对李女士的过错行为不再追究。但李女士认为,刘先生虽然现在声称不介意,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其未必能接受,坚持要求离婚。
最终,经法庭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同时李女士愿意赔偿刘先生精神抚慰金4万元。(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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