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欲与丈夫离婚,但对方身处外省,迟迟不来办理相关手续,无奈之下妻子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判决。日前,龙门法院立案庭在了解情况后,通过电话调解、邮寄传达调解书等方式,成功化解了一宗远隔千里的离婚纠纷案件。
据了解,今年9月5日,当事人苏某到龙门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要求法院判决她与丈夫周某离婚并取得儿子的抚养权。龙门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认真审阅诉状内容后,得知其与丈夫感情已完全破裂,且周某已经同意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因为周某远在贵州省贵阳市,没有时间前来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导致离婚的事情一拖再拖。通过苏某提供的手机号码,法院工作人员很快联系上了周某,证实他的说法与苏某所说一致,也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只希望法院能通过判决双方离婚。
“在对双方进行和好调解无效后,苏某与周某都同意诉前调解离婚,然而在跟周某通话过程中,他却一再表示自己无法前来应诉。”参与调解工作的龙门法院立案庭法官邓秀芳告诉记者,考虑到周某身处外省路途遥远,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他应诉困难这一特殊情况,专门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法院立案后先由立案庭为双方各制作一份调解笔录,由苏某在调解笔录签名后,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周某,待周某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寄回立案庭。然后,立案庭依此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再邮寄送达给周某,周某在调解书送达回执上签名寄回,最后由工作人员通知苏某前来签名确认即可。经过协商,苏某、周某对此方案都非常满意,当即表示同意。最终,法院通过电话调解、邮寄送达的方式,免除当事人来回两省的诉累,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日前,周某已经通过邮件顺利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