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法律动态 >> 文章正文
丈夫不孕支持妻子借种生子离婚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来源:上海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咨询网 13917227080  阅读:

    10年前,因王先生不孕,丈夫支持妻子祖女士“借种生子”。由于不堪煎熬,10年后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妻子离婚,并让妻子赔偿其精神损失费8万元(见本报20111122A15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男方赔女方5000元。

 

  王先生与祖女士19897月结婚。但婚后发现王先生无生育能力。1990年,两人抱养了一个女儿,但王觉得不如让妻子“借种生子”。在王先生的劝说下,祖女士答应了丈夫。2000年,通过“借种”,祖女士生下儿子浩浩。随着时间推移,王先生心里越来越别扭。201110月,王先生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01215日,巩义市法院透露,此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先生与祖女士自愿协议离婚,浩浩由祖女士抚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归王先生所有,王先生给付祖女士人民币5000元。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