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法官,我们当初真的是说好了假离婚的,不然我怎么会把财产都给他呢! ”法庭上,李艳几乎是哭着向审判长求情,但是审判长依然宣读了判决书:“鉴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夫妻共同财产已进行分割,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听到这里,李艳双腿一软,瘫坐到了地上。
一年前李艳和前夫曹丰还是恩恩爱爱的小夫妻,结婚刚满三年,没要孩子。要不是为了一套房子,也许李艳已经当上妈妈了。
原来,就在一年前,李艳和曹丰商量着要个孩子,苦于现在住的房子太小就打算买套大的。可是两人名下已经有了一套房子,按照当时的房产政策,购买二套房不仅需要高首付,还要承担高利率。因此,李艳提出了假离婚,建议离婚时把房子过户到曹丰名下,离婚后再以她的名义购房,这样就可享受首套房购房优惠了。
曹丰一听是个好主意,于是两人欢欢喜喜离了婚。离婚后,李艳张罗着选房、备孕,可是不久就听闻曹丰已经有了新欢,而且两人还火速同居了。李艳是又着急又生气,赶紧找曹丰对质,曹丰冷笑着说:“我们不是已经离婚了吗? ”多番交涉之后,李艳才知道曹丰早已与人眉来眼去,自己贪图便宜提出离婚是正中其下怀。最后,她只能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由诉到法院,但已回天乏力了。
【律师解惑】
假离婚布满情感及法律风险,切勿自作聪明草率离婚
虚假离婚,是指本无离婚的真实意图,但一方受对方欺诈或双方通谋而作出了离婚的意思表示。因此,假离婚包括欺诈离婚和通谋离婚两种情形,现实中第二种情形较为常见。通谋离婚情形下,双方一般事先会约定目的达成之后复婚。
事实上,所谓假离婚只是民间说法,一般而言,只要双方履行了法定的离婚手续或通过法院判决解除了婚姻关系,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不存在真假之说。也正因为有了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原为夫妻关系的两人往往面临着情感和法律的双重风险。
首先,当事人假离婚后,情感变数增大。现实情况中,离婚不离家的情形偏多,但也有的当事人为了把戏做足,当真开始分居,这种空间上的距离往往带来情感上的疏离。再加上双方已经在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没有了婚姻的束缚后,对感情的忠诚度难免大打折扣。若是一方存心违反"离婚后再结婚"的定约,与第三人再婚,那就是生米煮成熟饭,追悔莫及。即便没有再婚,但一方就是不愿复婚,另一方也只能干着急。
其次,当事人假离婚,必然面临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假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草率约定,要么仅笼统地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要么将财产或子女简单地约定给其中一方,无论何种情形都与事实不符,同时也蕴含着不平等,这些都是日后纠纷的根源。若是苦苦追求的目的未达成或其中一方变节不愿复婚,各种矛盾可能就此爆发,离婚协议变更或撤销之诉、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子女抚养权变更之诉等就接踵而至。若是没有完整充分的证据链,法院一般都会认定离婚有效,并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家庭幸福稳定的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和谐安宁的立场考量,假离婚都可能走上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到时候木已成舟、后悔莫及。因此,假离婚风险大,切勿贪图一时便宜而草率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