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房子是夫妻勤勉持家的共同结晶。然而,有些夫妻最终未必能够在他们自己创造的家园中白首偕老,房产也无可避免地要面临分割命运。
房地产权登记中心业务受理大厅,有时就像一个人生舞台,各种人生百态都在这里上演。
这段时间,房先生总是看见一位神色焦急的中年妇女来到这里,像是在寻找着什么人。房先生把这个事情告诉了业务受理大厅的工作人员老王。老王有着二十来年的工作经历,这位妇女不寻常的举止自然引起了他的关注。这一天,他看见这位妇女又是急冲冲地赶来,急切地审视着各个办证窗口的人流,随后,失望之情明显地表露在她的脸上。
趁着这天手头工作不算太忙,老王出了办理柜台,找到了这位妇女,问她:我是这里的工作人员,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这位中年妇女眼睛里一下子放出光来:“要是你能帮帮我就太好了。”老王说:“别着急,你先把事情说一说。”
丈夫要私吞房产
中年妇女叹了口气,眼圈微微泛红,说:“讲起来也真不好意思。我每天到这里,是在找我老公。不过,也许再过几个月,他就不算是我老公了。我们正在闹离婚,本来他也是同意去签字的,可这段时间他忽然磨起来。有一天,我无意中听见他在打电话,说什么卖房的事。我突然想到,我们婚后买的这套房,房地产证上当时只署了他一个人的名。我想会不会是他准备悄悄先把房子卖了。我问他,他总是说不会。可是有一天,我正准备出门,有一家地产中介的人带着人来看房,我一下人都懵了,他明明已经把房子放到地产中介那里去了,可还要这样欺骗我……”女人说到这里,声音哽咽起来。
老王耐心等她平复了情绪。她接着说道:“见我识破了他的心思之后,我再打电话找我老公,他都不接;我上门去找他,他就躲起来。中介跟我说,他们很同情我但是也没办法。他们讲,已经有买家看中了我们这套房子,签字成交后就会去办理过户手续了。他们只认证不认人,房地产证上只有我老公的名字,所以只要我老公签字愿卖就可以过户。我对房产过户程序不了解,又没办法找到我老公,只好每天到这里来,看看能不能堵住他。这房子里也有我一半的心血啊。”这位妇女说着说着又难过起来。
政策伸出援手
老王听到这里,赶忙劝她:“你别着急,事情不是像中介说得那么简单。我们有规章条例,可以合法保护你的正当权益。”
这位妇女听到这,充满希望地看着老王。老王说:“只要你有自己与老公的离婚书和法院受理的有关文件,证明你们确实存在着离婚纠纷,通过相关的法律途径,我们可以对你们的共同房产做出暂缓登记的决定,并会书面通知你老公的。只有当你们离婚协议生效、财产分割商议妥当后,这套房子才能转让出去。这样,你就不必担心了。”
这位妇女听了老王的话,满面愁容一下就没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政策,要不然我只晓得在这里傻等,根本保全不了自己的财产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