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下落不明的人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不能走民政局协议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商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程序。因为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所以不能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必须到庭,但是被告下落不明的,也可以缺席开庭,法院也可判决离婚。
二、离婚之前一定要先宣告一方失踪吗?
不需要,同时宣告公民下落不明的,是属于特别程序,只有一审,而与下落不明人离婚的,属于普通程序,两审终审。宣告失踪只能由法院判决,而不是由公安机关宣布。
三、一方离婚故意不出庭的,怎么应对?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四、哪个法院管辖与失踪的配偶离婚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2项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然也可以在被告失踪前的最后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五、配偶下落不明的,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为:“下落不明不足两年”、“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第一种情况,法院查明事实后,再作出是否判决离婚的决定,但是一般来说被告不出庭,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小,可以在第一次诉讼后满6个月再次起诉离婚,一般都能判决离婚。
第二种情况,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第12条:“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六、配偶下落不明满4年的,是否还需要起诉离婚?
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宣告死亡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死亡后,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法院的法律文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并且可以合法地继承被宣告人的遗产,当然如果日后发现原配偶没有死亡的,遗产要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