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打工,长期两地分居矛盾激化最终导致离婚上海离婚网
?xml:namespace>
霍山女子俞某诉至法院称,婚后双方性格不合逐渐显露出来。丈夫程某某长年外出打工,只管自己,不管家人,完全没有做到一个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1998年左右,双方矛盾激化。自2000年以来,双方一直分居至今,毫无夫妻感情可言,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并无和好可能。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承担300元抚养费至女儿18周岁为止。程某某到庭应诉后称,双方自2000年以来不在一起生活是事实,但我不同意离婚。
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婚前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一段时间感情也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性格差异等原因产生隔阂,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双方产生隔阂后,自2000年分居生活至今,双方的夫妻感情应视为完全破裂,因此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因婚后双方女儿始终随原告父母生活,且其本人也愿在父母离婚后随其母生活,故婚生女由原告抚养为宜。最终判决准予原告俞某与被告程某某离婚,婚生女由原告俞某抚养至独立生活,被告程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300元,于每年12月30日前付清。
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热线电话:139 1722 7080(杜律师)
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网址:hunyinfa021.com
离婚律师在线咨询 律所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988号华南大厦701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