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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范围确定后,是否可以对房屋进行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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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拆迁范围确定后,是否可以对房屋进行出租

 

专家解答:

 

    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同法》相关规定,并结合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出租,该规定属于强制性的规定,当事人违反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其次,合同无效后,双方应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原因分析: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同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三)租赁房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拆迁入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也就是说,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所有权人不得再将房屋进行出租。这是因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第27条、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也属于拆迁安置补偿对象。若房屋所有权人将马上要拆迁的房屋另行出租,必然使拆迁关系变得复杂,增加拆迁的难度,不利于拆迁。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将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进行出租,因此,周馅将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出租的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一种无效民事行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结合周佑咨询叙述来看,双方均明知房屋要拆迁,因此,双方对此均有过错,应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证据要求:

 

    1.房屋租赁合同;

 

    2.告知承租人房屋要拆迁的事实证明;

 

    3.房屋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

 

    第12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美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13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27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31条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32条拆迁人不待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入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合同法》

 

  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文书:

 

  1.民事起诉状;

 

  2.证据目录。

 

案件预测:

 

  周馅和他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只要承租方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会支持其请求。

 

深度解答:

 

    合同无效后,并非是简单的财产返还。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从周馅的叙述看,租赁双方都有过错,因此对造成的损失,双方都应承担相应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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