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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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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离婚房子怎么分】

  张女士王先生是做生意的,我们通过远房亲戚介绍认识结婚。2009年,王先生的父母拿出50万元、我的父母拿出30万元付了首付,为我们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按揭贷款由我和王先生共同偿还。然而,我们的婚姻只持续了两年,事业有成的王先生没有抵御住外界的诱惑,和很多女人有染。我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主动提出离婚,并要求房子归我。王先生同意离婚、却不同意把房子给我,并说谁家出的钱多、房子就归谁所有。请问真是这种情况吗?我想知道按法律规定该如何分割?

 

  律师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你们的父母在出资时并没有特别的约定,因此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各自父母的出资都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也就是说,你父母出资的30万元份额属于的赠与王先生父母出资的50万元份额属于对他的赠与,你们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余下的按揭贷款由最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偿还。当然,房子在实际分割时,不可能像切蛋糕一样一切两半,法院一般会把房子判给一方所有,而另一方则得到相应的补偿。作为无过错方的你,可以收集王先生有过错的证据,这样在离婚时,一方面可以向其提出相应的赔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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