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律师观点 >> 文章正文
夫妻离婚时, 房产可赠与儿女吗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夫妻离婚时, 房产可赠与儿女吗

 

    妻子和我有一处房产,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我们想办理离婚,可以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留给儿子吗?请问,这种约定内容是否有效?  

 

  上海离婚律师答: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因此,你们之间的这种约定内容是有效的,属于一种财产赠与,但你们应当及时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你女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