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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双方婚前和婚后出资建房,未进行约定好房产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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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父母在双方婚前和婚后出资建房,未进行约定好房产分割问题

 

     上海离婚律师指示,男女双方婚前,男方父母修建了一栋自建房,男方父亲口头承诺女方结婚后将自建房赠与双方。婚后,双方和男方父亲共同居住在自建房里,男方家又修建了八间门面房。女方与男方离婚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自建房和门面房。

 

     上海婚姻律师:婚前赠与一方的房产,是受赠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亲在双方婚前口头承诺在双方结婚后将房屋赠与二人,女方应该要求将房屋过户到男女双方二人名下,则离婚时就可认定为二人的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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