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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妇男开玩笑打10万欠条 离婚时被妻诉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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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家庭妇男开玩笑打10万欠条 离婚时被妻诉还钱

结婚5年,黄某给妻子李某打下十余万元欠条。法庭上黄某气愤地说,这不过是生活中开的玩笑,没想到妻子却真的在离婚时向他讨债。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这些欠条无效。

黄某与李某2002年在学校相识,毕业后来到北京2006年,李某的公司发展得很好,李某也逐步成为职场上的精英,而黄某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

2007年结婚后,两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为支持妻子的工作,黄某当起了家庭妇男。由于李某在外工作辛苦,对黄某的生活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黄某没有按时准备晚饭,或者孩子生病导致李某的工作受到影响,李某就表示应当扣丈夫的工资

开始两个人还拿扣工资开玩笑,慢慢地双方矛盾升级,在争吵过程中,黄某就愤然写下欠条,表示自己一旦赚了钱就把应该扣的工资交给李某。

后来,黄某觉得自己不挣钱在家里受气,于是提出用李某的账户炒股,李某出本金,挣的钱双方对半分,同时每月支付账户使用费4000元。夫妻俩又就此写下了协议。这样一来,因扣工资和账户使用费产生的欠款,慢慢积攒成了黄某的十余万债务。

近日,夫妻俩因离婚诉讼走入法庭。庭审中,李某认为黄某写下的欠条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有效;黄某则认为所谓的扣工资账户使用费实际上是因自己受不了妻子的气逞强的做法,属于夫妻间的玩笑,欠条并没有实际的借贷关系。

法院认为,夫妻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所谓的扣工资”“账户使用费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李某与黄某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法院对于李某主张的10余万债权不予支持。

法官释法

财产约定须双方自愿

法官告诉记者,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把自己作为债主,在生活中用钱衡量对方对家庭的付出,很有可能导致家庭纷争甚至分裂。本案中,李某的所谓债务都不是真实的金钱往来,在黄某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李某的债权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不过,夫妻间可以约定财产的归属,但是这样的约定必须是明确的、正式的、双方自愿的。无论采用何种财产归属方式,包容、理智才是夫妻处理财产关系的良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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