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外出务工不幸摔伤致残,妻子在照顾一段时间后起了嫌弃之心,想“扔掉”这个包袱远走高飞。近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丈夫外出务工摔伤致残而诉请离婚的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诉请。?xml:namespace>
经审理查明,原告戴红与被告杨名于2003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觉得性格脾气合适,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2005年10月双方生育一子。后杨名外出务工赚钱养家,在工地干活中从三楼摔伤致残。回老家后,戴红照顾杨名,心有不甘,两人逐渐发生矛盾,戴红遂以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庭审中,被告杨名坚持认为双方感情还没有破裂,不愿离婚。法官进行调解,却遭戴红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丈夫残疾,更需要妻子照顾,这也是《婚姻法》规定的夫妻间互相扶助的义务。况且两人感情尚未破裂,如果判决离婚,有悖社会道德。考虑到被告当前的身体状况,并综合原、被告夫妻关系现状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该院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不予支持,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