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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的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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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专家提示:

我们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租的房屋应当权属清晰并且符合安全、规划、环保、卫生等要求,这些规定都很容易为大家所理解,但出租人和承租人却经常忽视已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三、20009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根据以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

对于出租人而言,如果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抵押人(一般也是出租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承租人而言,如果出租人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即承租人只能向出租人主张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的,其损失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专家提示:

对于已抵押的房屋,如果抵押权人代表国家利益,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而且未书面通知承租人的,我们不建议出租。经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承租人应明确了解承租已抵押的房屋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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