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1日起,上海市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至房屋评估价的1%。30日上午,上海市公证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公布了这一消息。?xml:namespace>
据了解,目前现行公证收费标准是由司法部1998年制定,其中规定各类公证大多是按件收费,只有房产等少数几项是按标的物比例收费。上海市公证协会负责人介绍,上海市公证协会已经在今年2月28日发布公告,将房产继承公证收费下调了50%,此项规定已经于3月1日在上海市实施。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48.com)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
上海律师咨询上海律师上海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