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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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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

 

  ()、当事人各提交2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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