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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签订的关于以后财产分割的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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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何女士的丈夫经常出轨,但是因为有孩子,两人不能轻易离婚,所以何女士一次一次原谅他,但是何女士心里很不踏实,于是提议签署协议,就是在一起生活的时候所有财产都归何女士和女儿所有,如果他背叛家庭将会净身出户,所有财产都归何女士和女儿,双方按手印,何女士想知道这样的协议生效吗?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吗?

 

    律师回答: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据此规定你们可以就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法律效果更好。但不要将“如果他背叛家庭将净身出户”这类的约定写进协议,因为协议中已经写明了财产归你和女儿所有,并且这类约定是无效的。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 “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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