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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马大哈 储藏室开错门房产商错误卖 购房人得便宜
由于开发商马大哈,将储藏室开错门,但房产公司卖房时并没有修改图纸面积,只是降价出售,此案经宝山法院判决,购房人按照合同起诉赢得官司。
去年6月,顾先生用90多万元在宝山一家房产公司购买了一套100多平米的新房。交房后房产证上写明的约7个平米的储藏室却开错了门,实际上却被隔壁人家使用着,与公司方面交涉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款。
审理中被告房产公司辩称,公司工作人员已带顾先生多次查看现房,并且明确告知关于储藏室因开发商问题,导致面积虽登记在该房屋内,但实际由隔壁使用的情况,所以在单价上比同型房屋要便宜许多,原告是明知后仍坚持购买的,故本案中被告已尽到告知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认为,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已支付了全部房价款,被告理应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交付房屋,而且被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当时是在明知的情况下故意购买该房屋,现未按合同约定面积向原告交付房屋,故构成违约,根据2009年9月时,与系争房屋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屋均价为每平方米14000元,酌定认定由被告支付原告9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