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律师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案例 >> 文章正文
中介员工压价7折后自买房产被撤销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在中介公司工作的曲某,,故意隐瞒实情,以不到市场价70%的价格,与年逾八旬的顾老伯、孙阿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老人发觉后拒绝履行合同,曲某将两位老人告到法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老人则反诉请求撤销合同。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老人的反诉请求,曲某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去年10,顾老伯、孙阿婆想把名下的一套房子卖掉,由于孙阿婆行动不便,卖房的事由顾老伯具体操办。顾老伯后来委托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以11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曲某则代表中原公司具体为顾老伯提供居间服务。同年12,曲某个人与顾老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屋转让款80万元。

 

  顾老伯回家和孙阿婆一说,孙阿婆觉得房价太低,当即表示反对。但合同都签了,接下来该怎么办呢?顾老伯想到了向律师求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经市场询价,顾老伯得知自己房子少说也值120余万元,80万元卖掉,连七折都不到。顾老伯随后发函给曲某,要求解除合同,但遭到曲某拒绝。

 

  今年1,曲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顾老伯、孙阿婆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接受剩余购房款。顾老伯、孙阿婆应诉后提起反诉,顾老伯称,在居间服务中,曲某先介绍两个买主与他协商,故意将价款压低,然后曲某自己出面,表示愿意以80万元买下房子,因为不了解行情,才稀里糊涂签了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80万元转让价与122.5万元市场价之间的差异明显,违反了民事活动应遵循公平及等价有偿的基本原则。此外,曲某作为房产经纪人,并未积极促成顾老伯与他人交易,反而利用优势地位使顾老伯与其签订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买卖合同,其行为属于《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所禁止的行为,违反了行业守则。据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关闭窗口
    站内搜索
 
    点击排行
·上海法律援助热线
·可撤销婚姻案件关于婚姻..
·“扒窃”当场被发现,是..
·公司降薪合法吗 企业如..
·出车祸保险公司不定损,..
·12348法律咨询热线
·拆迁公告后,登记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
·公司法之董事长选举程序
·【公司纠纷经典案例】协..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