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郭某(男)与被告文某(女)于1989年5月登记结婚。2006年8月文某母亲去世时,留下一套房子,一直未继承分割,由其父居住着。2008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随后,郭某起诉文某要求分割应继承母亲的遗产。?xml:namespace>
一审法院认为:法定继承权涉及到身份关系,与人身权不可分。被告放弃继承权,是处分自己的权利,应合法有效,并且在双方离婚时,被告并未实际取得继承份额,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为了减少类似纠纷发生,最好父母立遗嘱时明确财产给自己子女一人。
版权所有:上海律师咨询网(中国.上海-网址:www.shanghai12348.com)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12F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 1722 7080,传真:021-58770160 邮政编码:200122 ICP备案号:沪ICP备10213835号
友情链接联系QQ(非法律咨询):148099126
上海律师咨询上海律师上海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