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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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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申请文件的准备

 

    申请人办理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1、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应注明撤销理由);

 

  2、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费的缴纳

 

    每一件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的规费是1000元。

 

    四、查收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商标局收到撤销申请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发出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提供的注册商标的使用证据后,将对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决定,并向注册人和申请人发出是否予以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书。

 

    五、注意事项

 

    1、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已满3年。

 

    2、商标局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撤销决定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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