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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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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这一规定揭示了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1)非公开性,即作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不被社会公众普遍知悉或者容易获得。

 

  (2)有用性,或称作实用性,即作为该种秘密的信息具有商业价值。

 

  (3)秘密管理性,即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

 

  上述条件是商业秘密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相互联系的、缺一不可的,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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