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启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模式,跨庭组成合议庭,对一起销售假烟的刑事二审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表示,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三合一”审判模式更有利精确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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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上诉人是一审被告人毕海涛。毕海涛在一起运输假烟案件中,伙同他人以虚假的单位名义向船公司定舱,每运出一箱假烟,毕都能收到1万元“好处费”。这些 假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共计20余万条各类香烟都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价值人民币360余万元。
案发后,本案多名涉案人均被判刑,毕海涛也被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一审判决后,毕海涛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因为涉及侵犯知识产权,上海市二中院启动了“三合一”审判模式。在资深知识产权法 官的建议下,合议庭对涉案外国卷烟的商标是否已在中国进行注册的事实进行审查,以确认商标可否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为此,二审法官特意登录了国家商 标局的网站,核实这些外国卷烟的商标在中国都已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