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至27日,锦屏县法院的三名法官在铜仁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本案被告是服刑人员,在他入狱后妻子无正常收入,生活艰难,故起诉离婚。庭审中,法官积极进行调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xml:namespace>
据介绍,家住锦屏县河口乡裕合村五组的村民宋某,2011年10月26日,因盗窃罪被锦屏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被送往铜仁监狱服刑。
宋某与妻子龙某结婚两年,育有一个两岁的小孩。宋某被收监后,龙某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十分艰难。无奈之下,她于今年3月13日向锦屏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自己与宋某离婚。
针对这起状告服刑人员的特殊离婚案,法官先展开了庭外调查。龙某告诉法官,自己起诉的理由是宋某入狱后,自己带着孩子,生活困难,她希望离婚后另寻伴侣,摆脱困境。她还明确告诉法官,自己与宋某在感情上并没有出现问题。
法官走进铜仁监狱,对宋某服刑情况进行了解。监狱管理干部称,入狱后,宋某服从改造,表现良好。但最近收到法院寄来的离婚应诉通知后,情绪十分低落,脾气变坏,对改造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庭外调查结束后,法官决定尽最大的努力来协调处理此案,让夫妻双方握手言和。
5月26日至27日是双休日,锦屏县法院启蒙法庭的三名法官走进铜仁监狱,开庭审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庭审中,原告龙某离婚的态度十分坚决,几乎没有商量的余地。
宋某自知理亏,一个劲地认错,希望妻子给自己一次机会,他出狱之后一定会报答她的恩德。但是,龙某表示没有调解的余地,庭审多次陷入僵局。
在庭审进入调解阶段后,法官和铜仁监狱的负责人以及管教干部还是没有死心,继续做龙某的思想工作,让她给宋某一次机会。法官说,宋某的余刑仅剩两年多,改造好还可提前释放,他们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不远了,这是其一;其二,宋某改造的决心很大,这个时候提出离婚,是害了他。第三,孩子的成长,是不能缺少父爱和母爱的……
法官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被告席上的宋某突然哭了起来,哭得十分伤心。此情此景,龙某有点看不下去了,眼圈也变红……最终,双方均当庭表示愿意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