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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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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海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律师团队 139 1722 7080  来源: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网  阅读:

     礼尚往来是我国优良的传统,结婚时,亲朋好友一般都会意思意思。对于这些意思意思的财产,一般会被认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夫妻婚姻关系丰续期间是批从男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开始,至离婚或一方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以及各自或继承、受赠的财产。因此,就不应再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当然,在分割这些财产时,还应当根据这些财产的作用、特点和各自实际需要的具体情况,适当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处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而言,夫妻双方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是在结婚登记之后赠送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结婚时亲友赠送的财物情况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男女各自单位的同志集体赠送的财物,有提男女各自亲友赠送的财物,虽然多数是赠送各自的一方,却都是为祝愿男女关系的结合而赠送的。所赠送的这些财物,对新婚夫妇的婚后共同生活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同时,礼尚往来,对于这些财产,在其他亲友结婚时,还是要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回去的。

    当然,在结婚前赠送给一方,或者结婚后,明确赠送给乙方的财物,是归个人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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