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因种种原因导致未办理网签及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中介往往认为就既然买卖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其居间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就应该支付中介费。而买卖双方则认为,虽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未能够办理网签,也未能实际过户,交易未完成,因此往往拒绝支付中介费,据此引发诉讼。那么,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的义务是否已经完成?中介公司是否有权收取中介费呢??xml:namespace>
根据上海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认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为行政管理手段,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中介公司是否完成中介服务的义务,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来确定。如合同对中介公司的中介义务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目前上海房屋中介操作的情况,中介公司应当协助双方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以及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不能认定中介公司已完成中介服务,其不能按约收取全额中介费,而只能根据已完成的工作收取部分中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