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xml:namespace>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证审理的。
以上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当事人提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前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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